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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 9月28日,桃源县劳动保障局和就业办为全面宣传国家、省、市新一轮就业和再就业政策,在县城最繁华的地段桃花路县政务中心大楼前开展宣传活动。工作人员不停地向过往行人发放最新就业与再就业政策宣传资料,咨询台前人头攒动,咨询不断。其中一人问坐在中间的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商万勇:“我是原桃纺的一名下岗失业人员,去年办理了《再就业优惠证》,但因为没得本钱,开不了店,所以没领优惠证,听说优惠政策到2005年12月31日就结束了,但我今年想开店,我的《再就业优惠证》又没领,不知还能不能享受?”商万勇微笑道:“根据国发[2005]36号文件及省市文件精神,你的《再就业优惠证》不仅能够领回去,而且能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三年时间”。
……
在这次最新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活动中,共提供咨询服务5000余人次,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。
群众反响强烈,纷纷称赞:国家又出台了这么多的新优惠政策,说明党和政府没有忘记我们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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